本文作者:铊太

最新省高院(省高院许多)

铊太 2024-12-07 19:14:42 9
最新省高院(省高院许多)摘要: 本篇目录:1、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现任领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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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现任领导

康为民,男,汉族,1956年9月生,江西泰和人,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5月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二级大法官。现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人物履历: 1974年12月至1979年3月,江西省大余县知青。1979年3月至1979年9月,江西省赣州地区乳牛场池江分场副队长。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现任院长是康为民,他出生于1956年9月,籍贯为江西泰和。康为民于1974年12月开始工作,并于1981年12月成为中共党员,拥有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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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院长:朱玉,中国共产党党员,1964年6月出生,毕业于贵州六盘水,研究生学历,二级大法官,现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把手,全权领导法院工作。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厅长级):邬文生,汉族,1965年3月生,湖南常宁人,大学学历,一级高级法官,担任副院长,对法院工作有着重要影响。

陈坚,这位杰出的法律从业者,是一位1970年1月出生的湖南衡南县人士。他在法律界享有显著的声誉,现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法官。他的专业能力和对司法公正的坚守,使他在2014年的CCTV中国(湖南)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中脱颖而出,荣获了该年度的重要奖项。

谢勇担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时作为民进中央常委、湖南省委主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自2008年6月至今,他持续担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时担任民进中央常委、湖南省委主委。谢勇还作为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民主决策,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省高院院长为副省级,至于副院长有正厅也有副厅,院党组副书记和常务副院长为正厅级,院党组成员和其他副院长以及政治部主任都是副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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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到省高院,省高院直接给立案判决,还是发回给原来法院,重新判决?_百...

1、省高院是直接给予立案判决,还是发回给原来法院重新判决,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2、申诉和上诉到省高院,省级高院经书面审理发现案件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发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高院可以依法直接改判。

3、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当事人申诉再审,省高院立案后既可以由省高院审理,也可以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法院重审。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81条第二款规定:“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

省级高级人民法院是不会审理网购质量纠纷案吗?比如一审是区基层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说明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都是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只是在本法另有规定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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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商品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是侵权行为地或者是被告人所在的人民法院。由于产品质量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

无论是那级别的法院都是在行驶宪法所赋予的审判权。没有什么区别。不同的人民法院等级,其所受理的案件范围并不相同。比如判决涉及最高刑为死刑的,必须有中级人民法院负责1审,区级人民法院没有审理权限。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行政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规定,第一审行政案件一般由基层法院审理,对于那些比较复杂的专利纠纷由专利人民法院管辖,涉及面广的重大案件一般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有重大影响的涉外行政案件则由最高级是人民法院管辖。

省高院判赢的案子由哪级法院执行

省高院一审的案件,由该院执行局执行,如果是二审的案件,由一审法院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省高级人民法院,有权利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吗

1、综上可知,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

2、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

3、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关于执行死刑命令由什么法院执行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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