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铊太

破产案件管辖最新规定(破产案件受理标准)

铊太 2024-12-07 09:42:46 7
破产案件管辖最新规定(破产案件受理标准)摘要: 本篇目录:1、破产清算的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2、破产案件属于哪里管辖...

本篇目录:

破产清算的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破产清算的管辖法院如何规定地域管辖。破产法第3条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债务人住所地,根据司法解释,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后者为准。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级别管辖。

法律分析: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破产案件管辖最新规定(破产案件受理标准)

对于这个一般性的规定,还有一些例外。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是指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无办事机构的,是指债务人注册地。破产清算的步骤有哪:公司面临破产情况下,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在15日之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破产案件属于哪里管辖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法律分析:破产案件的管辖:地域管辖。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债务人住所地,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后者为准。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级别管辖。

破产案件管辖最新规定(破产案件受理标准)

法律分析: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是指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无办事机构的,是指债务人注册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主观:破产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则之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都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律师解答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公司无办事机构的,可以申请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破产法》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破产案件由哪里的法院管辖?

1、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破产案件管辖最新规定(破产案件受理标准)

2、法律分析: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是指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无办事机构的,是指债务人注册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3、法律主观:破产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则之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都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律师解答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公司无办事机构的,可以申请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破产法》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破产案件管辖规定

1、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人,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按如下原则确定:(1)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3)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3移送管辖。

2、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3、指的是负责审理和处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破产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原则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破产案件的管辖法院主要依据债务人的住所地来确定。这一原则体现了地域管辖的基本精神,即案件应由与案件事实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的法院管辖。

4、法律主观:破产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则之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都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法律分析: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债务人住所地,根据司法解释,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破产法未规定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破产案件受理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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