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种子法全文2020(种子法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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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21修正)
1、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加强种业科学技术研究,鼓励育种创新,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和林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2、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共计十章92条,包括:总则、种质资源保护、品种选育、审定与登记、新品种保护、种子生产经营、种子监督管理、种子进口和对外合作、扶持措施、法律责任、附则。
3、这是种子法自2000年颁布以来的第四次修改。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完善了侵权处罚赔偿和行政处罚制度,将惩罚性赔偿数额的倍数上限由三倍提高到五倍;将法定赔偿额的上限由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同时,对于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行为也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
4、新《种子法》,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二证合一,有效期限为3年。
5、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确认该种子未在雨城区农业农村局备案,经核查,该玉米种子共50袋,货值金额750元。该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八条:“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
6、有资质的公司可以授权没有资质的公司或个人生产经营种子,但被授权公司或个人必须有其书面委托,在向当地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在其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内生产、代销种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下: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
种子法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可得利益损失和其他损失。属于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追偿;属于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责任的,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种子有问题,赔偿方法如下,因种子质量问题而遭受损失的,不论这种损害是由谁造成的,农民都可以直接向出售种子的销售者要求先行赔偿,销售者不得推诿。
法律分析:农民因种子质量问题而遭受损失的,不论这种损害是谁造成的,都可以直接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经营者不得推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四十一条 销售的种子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附有标签和使用说明。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
种子法共多少章多少条
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共计十章92条,包括:总则、种质资源保护、品种选育、审定与登记、新品种保护、种子生产经营、种子监督管理、种子进口和对外合作、扶持措施、法律责任、附则。
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共计十章92条,包括:总则、种质资源保护、品种选育、审定与登记、新品种保护、种子生产经营、种子监督管理、种子进口和对外合作、扶持措施、法律责任、附则。民以食为天,种子是粮食安全的关键。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加强种业科学技术研究,鼓励育种创新,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和林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种子法》于2000年7月8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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