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铊太

非货币出资最新(非货币出资的比例不能超过)

铊太 2024-10-05 22:41:26 23
非货币出资最新(非货币出资的比例不能超过)摘要: (一)债权出资 对于债权能否作为公司出资的问题,我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并没有做出规定,之前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对于债权的出资一直持否定态度,对债权用于出资的情形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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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非货币出资办理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法 非货币出资办理的方式有哪些? (一)债权出资 对于债权能否作为公司出资的问题,我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并没有做出规定。之前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对于债权的出资一直持否定态度,对债权用于出资的情形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主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出资方式。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方式。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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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出资方式有几种(一)货币 《公司法》要求货币出资的部分必须占到注册资本的30%。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 (二)非货币财产 实物。

非货币出资不实有违约责任么

1、法律主观: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不按约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 违约责任 。

2、(1)出资不足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不按约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出资不足股东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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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4、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5、法律分析:出资不实是指股东的非货币出资物的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除补足差额外,还要与公司成立时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出资不足是指股东没有按章程约定的义务缴纳出资额,需向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非货币财产出资应注意的问题

1、以 股权 出资需要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 公司注册 资本的70%。同时应当依法找评估机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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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时,应当实际交付并且到相关部门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特别注意的是,划拨土地不能直接出资,需要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即需要将划拨土地转变为出让土地。

3、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公司法非货币出资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主观:新《公司法》非货币出资的规定:根据本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非货币进行出资,非货币指的是知识产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进行估价,可以依法转让的无形资产。用非货币进行出资的应当在出资前进行估价。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是的,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法律规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使用权等财产(包括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公司法 非货币出资办理的方式有哪些? (一)债权出资 对于债权能否作为公司出资的问题,我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并没有做出规定。之前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对于债权的出资一直持否定态度,对债权用于出资的情形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非货币出资的比例不能超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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