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铊太

最新行政再审的规定(行政再审审限规定)

铊太 2024-10-15 04:08:38 36
最新行政再审的规定(行政再审审限规定)摘要: 1、法律分析: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2、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

本篇目录:

行政诉讼再审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1、法律分析: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等等。

最新行政再审的规定(行政再审审限规定)

3、根据《 行政诉讼法 》第63条、64条的规定,提起再审程序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提起 审判监督程序 的主体,必须是有审判监督权的组织或专职人员。 (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具备理由。

行政诉讼再审程序规定

行政诉讼申请再审程序是: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提出;再审申请的受理;再审申请的审查;法院做出决定。

法律主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最新行政再审的规定(行政再审审限规定)

新行政诉讼法再审2年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

再审符合条件的,一般情况下五个工作日内就可以直接立案。

再审申请立案最新规定

一切以裁定内容为准。民事申请再审立案流程民事申请再审立案流程,主要有以下几个:符合法定的申请期限。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提交法定再审的理由。

最新行政再审的规定(行政再审审限规定)

再审申请的立案时间是三个月之内。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再审案件收费标准如下:如果是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再审,不收诉讼费;如当事人自己有新证据要申请再审的,具体收费按讼诉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收费。总而言之,如果已受理再审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 (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再审申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再审人。

而再审立案阶段一般属于形式审查,主要审查提出再审申请是否在二年内,申请人有没有再审权利,提出再审的生效判决是否允许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的事由是否符合规定,申请再审的法院是否有再审管辖权,再审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

行政诉讼法关于再审的规定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2、法律主观:审理再审行政案件的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3、(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4、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

5、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行政诉讼申请再审

1、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对第二审行政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2、法律分析:行政处罚不属于诉讼程序,不能申请再审。对生效行政诉讼判决结果不服时,才能申请再审。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行政再审审限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

阅读
分享